刘永杰,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三恒律所副部长、专职律师、税务师。
律师行业执业8年,先后担任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西部天然气、康巴什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等20余个企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股权投资、转让、并购、公司破产、股权架构设计、税务筹划,商事谈判及商事诉讼业务。
代理了东联建筑集团诉永晟商贸不良贷款纠纷案、陕西金利达公司诉长庆实业集团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恒泰证券诉万继峰融资融券纠纷案、悦生活商贸公司诉戴小圆股权转让纠纷案、赵飞云诉山东瑞迈凯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绿能光电诉武汉东海恒泰纠纷案、陕西龙飞公司诉肥城曹庄及鄂尔多斯煤炭公司合同纠纷等百余个诉讼案件。参与了中国人民银行与普泰集团资产置换项目、恩格贝管委会与恩格贝实业发展公司资产收购项目、干里沟卧龙煤矿委托经营项目等股权并购、重大合同谈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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